⚠️請用ctrl+F搜尋學號,檢視是否已通過。
⚠️已完成抵免之學生不須再修社會實踐課程。
⚠️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,社會實踐制度以從新從優原則,適用所有學士班學生。
⚠️113學年度第2學期(含)後修課學生,社會實踐畢業資格可從【畢業資格審查表】確認。
若有其他問題,請洽詢通識教育中心吳小姐,電子信箱:admcgewu@cc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