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通識課程加簽注意事項
113-2通識課程加簽注意事項
1. 通識國文(大學國文)請於02/17(一)後送至中文系辦核章;通識英文請送至語言中心辦理。
2. 通識課程加簽流程:
(1) 持加簽單給授課老師簽章後,於02/17(一)8:30至02/26(三)17:00間將加簽單送至通識中心。
(2) 02/26收件截止後,通識中心將統一以電腦亂數篩選,於02/26 (三) 23:00將結果公告在通識教育中心官網。
(3) 加簽單由本中心統一送至教學組。
(4) 確定篩選上的同學,於加退選截止日02/27 (四) 11:00至22:00前自行上網選課,未上網選課者,加簽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