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師 您好:
113-1通識課程TA暨課程改進計畫請於113/07/16前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 申請表:https://reurl.cc/VzVgqR (已截止收件)
*本表單涵蓋TA申請以及教學活動申請,僅申請1位助教之課程填寫*號題目即可,未填寫之課程視同無助教需求。
備註:助教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admacy@ccu.edu.tw ;教學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李晚晴小姐 admgene@ccu.edu.tw
注意事項,請詳閱。
- 113-1通識課程教學助理(TA)暨課程改進計畫請於113/07/16(二)前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自112-1起之通識課程 TA 申請,將參考課綱(最新格式)上傳情形、前次開課之課程預警情形、課程期末報告繳交情形(含TA期末報告、課程改進計畫及服務學習課程之成果報告等),作為審查依據。
自113-1學期起,調整教學助理申請方式,申請類別分A、B、C三類,並經由會議審查,核定補助類別。
A類:協助一般教學行政事務、辦理講座等。
B類:工作內容需具備專業知能,如全英課程、高度討論課程等。
C類:協助帶領學生進行實作,如藝術創作及程式撰寫等。
- 依111-2學期通識課程改進計畫審查會議決議,每門課程至多補助教學助理2位。加退選結束後,本中心將重新檢視教學助理補助,修課人數須達20人以上,方得補助教學助理。
- 本中心辦理課程改進計畫,每門課程補助上限以二萬五千元為原則,並須依通識教育中心所規範時效內完成核銷作業。
- 為鼓勵教師開設通識課程,新開設課程擬優先補助。
- 若辦理講座,請具體列出預計邀請對象之現職及學經歷。
- 辦理戶外教學者,請列出預計參訪地點。
- 為配合深耕計畫執行時程,講座/參訪請務必於11月15日以前辦理完畢。
- 教學活動請於課程大綱呈現以利審查。
- 本中心將以Ecourse2所上傳之課綱為依據,請務必使用本中心規定之課綱格式 新版課綱,申請結果將於於暑假結束前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