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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通識課程教學助理暨獎勵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,開始申請囉!

113-2助教暨獎勵優質通識課程計畫申請
113-2助教暨獎勵優質通識課程計畫申請

 

各位老師 您好:

113-2通識課程TA暨課程改進計畫請於114/01/05前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 申請表:https://reurl.cc/NblRap
*本表單涵蓋TA申請以及教學活動申請,僅申請1位助教之課程填寫*號題目即可,未填寫之課程視同無助教需求。

備註:助教相關問題請洽楊小姐admyct@ccu.edu.tw ;教學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趙妙玲小姐 admmolly@ccu.edu.tw

 

注意事項,請詳閱。

一、113-2通識課程教學助理(TA)暨獎勵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(原為課程改進計畫)請114/01/05(日)前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備註:本表單涵蓋TA申請以及教學活動申請,僅申請1位助教之課程填寫*號題目即可,未填寫之課程視同無助教需求。
 

二、通識課程 TA 申請,將參考課綱(最新格式)上傳情形、前次開課之課程預警情形、課程期末報告繳交情形(含TA期末報告、獎勵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及服務學習課程之成果報告等),作為審查依據。自113-1學期起,調整教學助理申請方式,申請類別分A、B、C三類並經由會議審查核定補助類別

(一)A類:協助一般教學行政事務、辦理講座等。

(二)B類:工作內容需具備專業知能,如全英課程、高度討論課程等。

(三)C類:協助帶領學生進行實作,如藝術創作及程式撰寫等。
 

三、獎勵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申請(辦理課程講座、校外教學、1名以上教學助理):

(一)由通識教育中心視當年度深耕計畫經費核定補助額度,每門課程補助上限以二萬五千元為原則,並須依通識教育中心所規範時效內完成核銷作業。

(二)補助說明如下:
(1) 為鼓勵教師開設通識課程,新開設課程擬優先補助
(2) 講座及校外教學每門課程以補助一場為原則。
(3) 獲其他經費補助之課程,本中心不另提供教學助理名額。

(三)獲補助之課程須配合深耕計畫管考時程繳交計畫執行成果報告

(四)本計畫將於114年01月05日(日)截止收件;本中心將以Ecourse2所上傳之課綱為依據請務必使用本中心規定之課綱格式  新版課綱,申請結果將於寒假結束前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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